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关于开展药物检验员(三级)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尾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沪人社职【2025】253号)文件精神,鉴于本机构原备案项目均已转为社会化项目,将不再以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开展,经报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本机构将终止备案(2026年7月)。
根据收尾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本机构将于2026年6月组织一次收尾补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日期
2026年6月17日
二、评价认定对象
自2024年6月起至今,参加本评价机构考试成绩(理论知识、实操技能)中单科不合格(含缺考,成绩需在有效期内)的参评人员。
三、申报截止日期
2026年6月5日
四、申报业务受理
1、业务受理地址:杨浦区纪念路8号3号楼105、107(财大科技园上海医药行业实训基地)
2、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1:30,13:00-16:00)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
2026年5月11日